[沟通] 权志龙取得‘G-Dragon’商标权… YG的大胆决定

权志龙取得‘G-Dragon’商标权… YG的大胆决定

经确认,YG娱乐已将艺名“G-Dragon”和“GD”的商标权转让给Big Bang成员兼歌手G-Dragon(本名权志龙)。看来YG认为将商标转让给G-Dragon可使商标的附加价值最大化,做出了大胆的决定。据悉,此次商标转让是无偿的。据Ten Asia 1日报道,YG娱乐公司(以下简称YG)决定将其拥有的“G-Dragon”、“GD”、“GD”等商标权转让给G-Dragon。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是,G-Dragon 对于 YG 来说是一位具有象征意义的艺人,而且“G-Dragon”这个名字本身就体现了他的身份。

我必须把它给你。你为何要保留它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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