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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agon(本名權志龍)已從其前經紀公司 YG Entertainment 獲得其藝名「G-Dragon」和「GD」的商標權。
G-Dragon的現任經紀公司Galaxy Corporation相關人士2日表示:“Galaxy Corporation確實擁有‘G-Dragon’和‘GD’的商標”,“在YG代表楊鉉錫的考慮下,我們無償獲得了這些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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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GD現在在韓國科學技術院擔任客座教授,YG這麼輕易就把商標權給了他,真是意外,期待他早日回歸。
資料來源:https://v.daum.net/v/202408021851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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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쿠엥
報告 YG, '지드래곤' 상표권 무상 양도->컴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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