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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 《Lucky Vicky》能否取得版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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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 Vicky》能否取得版權保護?

 

你真幸運,維姬!”這是偶像張元英創造的流行語用於即使在消極情況下也要積極思考的情況這個詞由張元英首先使用,從他的粉絲擴展到整個年輕一代,並成為流行語,許多人以自己獨特的方式使用它

不過,上週發生了一件讓網路熱議的事件。 A公司推出了以張先生的口號命名的產品公眾批評A公司未經許可使用張先生的標語, A公司最終停止銷售該產品未經許可使用他人流行語固然值得指出,但A公司的行為是否有法律問題仍有考慮的空間

流行語的使用可以受到法律限制嗎

憲法第21條保障言論新聞自由傳統上,這意味著自由表達和傳播思想或意見的自由因此,你可能認為流行語的使用沒有任何限制,但如果它們侵犯了他人的基本權利或與公共利益相關,言論自由可能會受到限制此時,限制言論出版自由的代表性例子就是侵害著作權

那麼, A公司是否違反了著作權法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據著作權法,作品是指表達人類思想或情感的創意作品在這一部分中,法院不承認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表達方式,例如書籍或電影的名稱,本身就具有創造性原因是,如果一本書或一部電影的標題因其創意而被認可並擁有版權,它可能會幹擾人們的日常語言生活不過,首爾西地方法院表示,如果大多數公民能夠透過特定短語聯想到特定人,則被視為廣義的版權

那麼,人們可能會想,流行語是否有辦法獲得法律保護如果一個人創造的流行語不受法律保護,未經許可被濫用,創作者就會受到損害,創作慾望必然會下降能夠解決這個問題的就是健全商標制度

《商標法》第二第一款將商標定義為用來辨識他人商品的標記這裡的標記包括聲音、符號和文字據此,電信公司的鈴聲和名人的流行語被註冊為聲音商標並受到法律保護但可惜的是,張元英的口號由於沒有經過健全商標的註冊程序,因此無法受到商標法的保護

回歸正題, A公司是否可以因盜用明星流行語而受到法律制裁,目前尚不清楚

這是因為A公司的行為並不明顯違法然而, A公司這種無視個人努力的行為應該受到道德譴責即使沒有法律的懲罰,我也希望他們反思自己的行為,進行道德反思

 

結論:

因為Wonyoung的“Totally Lucky Vicky Jana”沒有註冊為“sori商標”

使用未經授權產品的企業是否會受到法律處罰尚不清楚,但道德批評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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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fallplus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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